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表时间:2016-08-01 11:11:39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国知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于2014年8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以PPH试点项目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扈智静)

最新点评(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评论规则)

用户:   验证码: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匿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