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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凤婚变又添争议 两人争夺共有商标(图文)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时间:2013-03-29 13:47:10 作者:焦源源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陈美凤(左)和徐福庆(右)情已逝,两人为离婚争产撕破脸。图片来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3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美凤与徐福庆(David)闹婚变1年,目前仍卡在钱事离不了,日前爆出David的公 司同联国际在网站推“美凤·SUN好菌酵素”母亲节专案,陈美凤发律师函要求停止使用她的肖像及“美凤”的商标,徐福庆则坚称“美凤·SUN”商标,是公 司申请获准的。

  陈美凤昨透过经纪人刘树言说,除酵素外,美凤料理米酒也有肖像、商标问题,同联国际未经授权不可使用“美凤”商标,要求产品3个月内下架,否则提告。“同联如果是属于两人的,那赚的钱只进了David的口袋,他岂不侵占公款?”

  但依智能财产权网站资料显示,“美凤”商标是94年12月申请,使用期限10年,申请人是陈美凤,同联国际则96年4月申请“美凤·SUN”的 商标。律师徐则钰昨说,同联国际申请商品类别为“酵素营养补充品”,与“美凤”申请的商品类别不同,法理上不抵触,陈美凤提告未必能胜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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