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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局出台《"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5-01-20 15:46:49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原标题:武汉局出台《"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暂行办法》

  为贯彻武汉市政府《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日前,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十条,其内容包括:建立“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构,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协商、研讨,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调解与应诉合作,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加强“大光谷”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服务,加强专利与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执法的联动协作,加强“大光谷”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等。该《办法》重点强调东湖高新区和洪山区、江夏区之间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

据了解,“大光谷”板块覆盖东湖高新区、江夏区全部及洪山区南部地区,规划建设2316平方公里新城,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及汽车、生物产业和环保节能产业等战略产业。届时与“大临空”、“大车都”、“大临港”经济板块共同形成本市四大经济支柱。(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曹豫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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