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12-30 13:31:39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文艺版权第一案”的反思
现在编剧行业存在大量“参照”现象。一类是“扒剧”,尤其是“扒美剧”、“扒韩剧”;另一类是“裁缝剧”,也就是从许多其他作品中“东抄一段、西挪一篇”。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于正有不认输的理由,也有依法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不管怎样,“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都具有标杆意义。一是用法律判决代替“口水战”。 二是给公众上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课。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