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张小泉”打假胜诉 法院集中执行护裁判权威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11-28 11:00:33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执行难”往往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如果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执行阶段仍得不到保护,那将极大损害法律的威信,也必将蚕食司法公信力。近日,常熟法院对10起涉“张小泉”剪刀被侵权的案件予以集中执行,最终有8起顺利执行完毕,另两起因被执行人已离开常熟,已委托户籍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

  2013年4月11日,张小泉公司至常熟法院起诉了李某等10名自然人侵害其商标权,由此打响了“张小泉”剪刀系列案在常熟的维权战。

  然而,在“一纸判决”之后,案件的执行却成为了新的难题。2014年5月21日,张小泉公司申请对其中10起案件被告人赔偿款的履行予以强制执行。而这一系列侵权案件因假冒商品的特性在执行过程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标的额小。申请执行标的最高不过8000元,最少的仅仅4500元。第二被执行人相对分散。侵权的经销商遍布常熟各个乡镇,有些甚至在偏僻的乡村,虽有登记地址却难以寻找实际所在地。第三被执行人有明显的对抗履行情绪。这些侵权者多为小本生意,仿冒品牌剪刀获利不多,却在败诉后要承担不小的赔偿,抵触情绪明显。

  执行法官面对这些困难,多方着手展开工作。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展开释法工作,让他们了解到其行为虽然只是假冒了价值不大的剪刀,但是却同样触犯了法律保护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力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兑现了最长已逾期一年未实现的胜诉权益。(记者 李渊 通讯员 唐慕君)

(责编:丁静芳)

最新点评(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评论规则)

用户:   验证码: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匿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