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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将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筹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发表时间:2013-12-14 09:33:21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在“第一届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上透露,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江苏正在积极筹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由此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热议。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

  “这次以‘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化及本土化’为主题的第一届亚太知识产权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举办。”许前飞首先介绍说,论坛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韩国首尔大学、台湾大学等亚太地区著名高校联合发起的知识产权高端论坛。首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以后每年将由各发起高校轮流承办。许前飞认为,《决定》首次提出了“知识产权法院”的概念,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少有的,这表明了中央对知识产权及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

  许前飞介绍,德国于1963年、美国于1983年、韩国于2002年、日本于2004年、俄罗斯和芬兰于今年初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发展迅速。2012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近9万件,比上年增长45.99%。许前飞认为,在中国经济进入提质增效“第二季”的今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时机已经成熟。

  “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司法专门化。”许前飞表示,这对于解决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分散、部分知识产权审判庭名不副实、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以及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可能受地方干预等问题都将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将是中国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司法权的地方化问题,而且在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法院机构设置、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可以积极有效回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出的司法需求,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司法专门化。”记者注意到,早在今年2月,许前飞当选江苏高院院长后就提出这样的建议。据了解,目前,江苏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各项筹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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