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淄博市市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在原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办法》首次增加了对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资助和专利创造优胜区县的奖励,对综合测评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办法》突出了对创新主体的重视力度,对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全市前10位且年度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办法》还降低了对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门槛,加大了对专利创造的资助力度和加大了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的奖励力度。
《办法》的实施,将更加规范淄博市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正规化管理,提升企业和发明人的创造热情,最终有效推动淄博市的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