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3日上午,微软宣布将以37.9亿欧元收购诺基亚设备与服务部门,同时以16.5亿欧元收购其专利组合。如何看待此番收购?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晓青今天在做客人民网时表示,专利权还在诺基亚“手里”,诺基亚仍有主动权。
冯晓青分析,专利收购、专利组合是企业转移策略。通过收购专利,企业可以直接取得使用权,对于此次微软收购诺基亚来说,微软取得诺基亚十年非排他性专利授权,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说,该行为并非专利权转让行为。“我们要注意区分,转让就是说像买房子一样,我花了钱,我就是房主了,我是产权所有人了;而收购十年非排他性专利授权,只是说我给你一定的期限,而且是非独占性的,也就是说,我还可以同时授权其他人,或者说过了十年,在专利保护期限之内,还可以授权其他人,所以并不是转让行为”。
冯晓青表示,对诺基亚来讲,“专利实际上还是在它手里”,是比较主动的。法律许可诺基亚通过“非独占性”来获得不菲的专利使用费。
微软为什么要花大价钱收购诺基亚的专利组合呢?冯晓青表示,一个企业再有研发能力,获得专利成果也是有限的,而通过花一笔钱收购自己所需要的专利,可以很快取得使用权,“特别是在和像谷歌、苹果和其他一些相关公司竞争里面,它能取得专利的竞争优势”。否则,如果没有专利优势的抗衡,在继续竞争方面可能会受制于人,市场竞争能力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