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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国家公祭日 南京主城车辆鸣笛一分钟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5-12-09 10:25:44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本报讯 今年12月13日是第二个国家公祭日,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表达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南京将于12月13日上午举行国家公祭仪式。7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布了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当天的安排。

  公祭仪式将于上午10时开始。10时,公祭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约10时零1分,南京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除外)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将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将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

  为保障公祭仪式顺利进行,国家公祭仪式期间(2015年12月10日零时至2015年12月13日24时),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鹿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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