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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大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江苏省台办网站 发表时间:2015-11-25 10:29:50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江苏省台办网站11月24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扎实推动全市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近日,在宿迁市台办主任徐丽丽陪同下,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建军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该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台企吉创光电、台企法律服务站成员单位检查。他们走进生产车间,察看工艺流程,了解产品性能,询问产值、销售收入、市场订单等情况,并与台商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宿迁市台办作了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在宿台商代表、市人大代表也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台办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是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直接关系到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法律有特色,完善措施有重点,优化环境有亮点,在宿台资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发展势头良好,带动作用明显。

  检查组强调,要利用市台协会、台企法律服务站等平台,加强沟通与交流,增进情感,不断完善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提升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水平。(宿迁市台办 许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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