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台办网站10月12日讯 为更好地服务在盐台商台企,做好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经盐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近日,盐城对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此次协调委员会调整,仍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单位由过去24家市行政执法部门增至30家,几乎囊括了全市拥有行政执法权的所有部门。同时,为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协调委员会还增设了联络员,由30家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近期,盐城市还将召开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专题工作会议,就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进行安排部署。
这次协调委员会的调整,标志着盐城市台胞权益保障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把盐城打造成“中国东部沿海台商服务新高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盐城市台办 王宽存 张景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