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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尊重“立法院”决定 吁“朝野”合作维“宪政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8-08 09:38:35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针对台“立法院”行使“监察院”人事案同意权投票结果,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马玮国表示,马英九尊重台“立法院”的决定,但对未通过的部分表达遗憾。

    马玮国说,第四届“监察委员”于7月31日任期届满。为了维持“监察院”正常运作,马英九将依照“宪法”及“宪政”惯例补行提名,在台“立法院”新会期开议前提出名单,咨请台“立法院”同意,也呼吁“朝野”合作,共同维护“宪政”的正常运作。

    另,“监察委员”被提名人11人未获台“立法院”同意,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今天上午到国民党中央递交书面辞呈。林鸿池说,昨天“监察委员”同意权开票完之后,他就决定要辞职,昨晚口头向兼党主席的马英九表达辞意,为“监委”人事同意权行使的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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