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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真心服务台企调出劳资和谐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5-29 08:58:11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日前,东台市某台资企业经理李绍辉拉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丁发友的手,连连说:“谢谢市政府对企业的关心支持,谢谢台办无微不至的服务,谢谢你们依法办事、化解矛盾!”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的一起工伤事故说起。2011年2月15日,东台市某台资企业职工李双平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该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经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但企业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认为残疾定级过高。企业经理李绍辉到该市市台办反映情况,请求台办依法公正处理此事。台办负责同志知悉后,主动了解李双平受伤后身体康复和家庭生活情况,并带着企业诉求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企业诉求,提出复议建议。该委立即向上级鉴定部门反映,对李双平进行了更为严谨细致的伤残鉴定,最终确定为八级。之后,劳资双方在理赔标的上发生严重分歧,均表示要诉请法庭处理。但法庭审判周期长、程序多,企业主没有更多时间参与,李双平认为打官司难以顾及后续治疗。台办知道情况后,立即分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建议他们实施行政仲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李双平仲裁申请书后,在征得方双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组织用人单位、李双平实施案前调解,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初步核定李双平的各项工伤待遇约14.2万元。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仲裁员晓之以情、大之依法,适度把握现场态势,公正、公平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台资企业李绍辉经理表示:李双平的请求在合情、合法的范围内,企业方面愿意放弃对伤残等级不服的诉求,也为营造和谐的劳动氛围做点贡献。李双平委托代理人感到企业在调解自己的工伤待遇问题中,能换位思考,拿出了百分之百的诚意,并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得到一定赔偿,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在二次面对面、一次背靠背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愉快地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上签名。(东台市台办、东台市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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