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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长腿妹”落户北京或台湾只能二选一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5-16 09:23:31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据凤凰娱乐报道,37岁的大S于24日在台北产下一女,体重约有6斤,小名叫“长腿妹”。还记得不久前汪小菲烦恼要让小孩“讲北京话还是台湾话”;现在,这对夫妻可能又在纠结孩子落户的问题了。

  长腿妹落户北京未谱

  大S的经纪人玮琪向凤凰娱乐透露,虽然长腿妹在台湾出生,但是目前大汪夫妻还未决定要让孩子入台湾地区户籍或北京籍,“他们现在还沉浸在刚有长腿妹的喜悦,还没想到户口登记的问题。”

  内地律师:户籍只能2选1

  为进一步了解长腿妹的落户问题,凤凰娱乐向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询问相关信息。岳律师表示,长腿妹虽然在台湾出生,但由于父母分别是台湾与大陆居民,可以自行选择落户台湾或北京,“如果长腿妹取得了大陆居民身分,就无法同时拥有台湾居民身分;但她如落户在台湾地区,就等于放弃了大陆居民的身分,也就是说户籍选择只能二选一。”

  台湾律师:长腿妹拥有台湾居民身份

  目前在台湾执业的戴智权律师指出,依据台湾当地的条例,只要父或母其中之一具备台湾居民身分,子女就可以落户在台湾地区,大S是台湾居民、且出生地在台湾,大S与冯小菲的小孩必定可以落户台湾。然而,未来大S的女儿如果想拥有大陆籍,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第2项”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第4款”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反规定者,会丧失台湾地区居民身分……”换句话说,大S的女儿无法拥有两个户籍,必须选择其一。

 

  汪小菲大S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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