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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新举措 台湾农民可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1-11 09:31:16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侨乡石狮市近日首先出台一项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今后台湾农民在石狮可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石狮市工商局注册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台湾农民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就可在石狮工商部门办理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手续。此外,为方便台湾农民就近办理登记手续,石狮工商部门决定授权委托辖区工商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今年首先以永宁工商所为试点单位,随后再依次开放祥芝、蚶江、鸿山、锦尚沿海四镇。

  据了解,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全力推动闽台合作、支持海西建设的意见》,允许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的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石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认为,首先允许台湾农民加入福建农民合作社,是闽台合作的又一个较大突破,这样有助于吸引更多台资进入农业领域,同时也为石台农业技术共享提供了一个再发展、再上升的平台和空间,进一步推动了两岸民间农业交流与合作。

  目前,石狮市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7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申请注册商标有4个,无公害产品认证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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