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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企业家峰会5万元征集LOGO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3-09-18 08:07:43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为传递两岸企业家峰会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内涵,塑造峰会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峰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9月18日至30日,峰会秘书处向国内外创意设计单位和个人,征集峰会LOGO设计方案。具体设想如下:

    一、峰会历史背景

  两岸企业家峰会是两岸企业家领袖和经济学术界知名人士发起的,以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为宗旨的社团组织。峰会于2008年在南京创立,后续三届的成功实践,规模逐步扩大,层次有效提升,于2012年正式升格,成功跻身为两岸之间四大交流合作平台之一。

  为贯彻落实2012年峰会上共同倡议,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把峰会办好的指示精神,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两岸企业家峰会于今年7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成立大会,大会推选国务院原副总理曾培炎担任峰会理事长,并决定每年举办两岸企业家峰会年度大会。本月25日,两岸(台湾)企业家峰会在台北成立,萧万长担任理事长。峰会的成立,标志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进一步迈向机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将为推动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二、LOGO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创意新颖,讲究艺术效果

  1、传递峰会是两岸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影响力的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信息;

  2、传播峰会推动两岸企业家“交流、合作、共赢”的重要功能定位;

  3、展现两岸企业携手打造民族企业,共同振兴中华民族经济的美好前景;

  4、体现海峡两岸特色。

  (二)设计风格严谨、抽象、大气、简洁,色彩搭配合理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提供JPG格式文件电子版设计效果图。

  2、应征作品须提供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须提供用A4规格纸打印文本和色差说明。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峰会LOGO评审委员会主要由两岸企业家峰会理事会相关人员以及专家组成。

  2、评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入围作品中选出最终LOGO。

  3、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LOGO设计方案后,奖励该方案设计者5万元(税前)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5、评审结果将在征集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布。

  五、知识产权归属及法律责任

  1、设计的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最终采用的设计作品著作权归两岸企业家峰会所有,峰会有权对该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所有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两岸企业家峰会秘书处所有。

  六、投稿形式

  作品发送到以下电子邮件:jsdy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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