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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确认王金平处分电子公文送抵“立法院”

来源: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09-14 08:50:15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选会”今天表示,收到国民党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后,已用电子公文发函到台“立法院”注销名籍,系统在11日晚6时32分确认,没有退件问题。

  王金平因涉司法关说案被国民党撤销党籍,“中选会”证实,11日天傍晚已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不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却表示,“中选会”在下班时间将“立法院长”王金平相关函文送“立法院”,因无人签收已退回。

  “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今天受访表示,台当局机关之间都用电子公文发函。11日天“中选会”收到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后就马上处理,用电子公文发函给“立法院”,根据电子系统显示,“立法院”在11日晚6时32分确认收到,“没有退件问题”。

  “中选会”表示,根据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3条,收到党籍丧失证明书,须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并等“立法院”回函送达15天内,公告递补名单。不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法院”在多久时间内一定要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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