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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推六项改革 9月1日全国范围实施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3-08-15 10:30:44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届时,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

    根据《通知》,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二是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三是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审单要求进行多项简化;四是清理整合法规;五是放宽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双向监测。

    此项改革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制定的。5万美元的分界点,是建立在对近年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详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的。取消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单证审核,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而其余12%需在金融机构审核单证的服务贸易交易,其金额约占企业服务贸易交易总金额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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