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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奋:两岸应积极促成尽早签署文化协议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时间:2014-11-10 11:09:32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刘国奋在研讨会上发言。(中国台湾网 李杰 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刘国奋在研讨会上发言。(中国台湾网 李杰 摄)

  中国台湾网11月8日腾冲消息 全国台湾研究会7日在腾冲举办“1995-2015:两岸关系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刘国奋在会上提出,两岸文化认同事关国家认同,要推进两岸和平统一,两岸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两岸的文化融合。为此,两岸有必要尽早签署文化协议、建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刘国奋指出,两岸文化同源,台湾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李登辉主政后期,启动了“文化台独”活动,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扩大和两岸文化的融合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在文化教育方面,李登辉当局采用最为毒辣的一招是,1997年对台湾中学生强制实施“认识台湾”课程,采用所谓“同心圆理论”的“分离史观”,对台湾青少年进行“去中国化”的洗脑式教育。

  与此同时,李登辉和陈水扁当局不仅阻挠两岸文化交流,而且还竭力鼓吹台湾文化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强调两岸文化的“差异性”。尤其是“台独”人士竭力夸大两岸文化的“差异性”,并从政治文化角度来抵制两岸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对此刘国奋指出,由于两岸长期分离,两岸文化发展是有其各自的发展路径与特点,两岸文化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平心而论,其差异并不大,而且这种差异还可以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中成为相互取长补短的方面。

  刘国奋表示,过去20年,大陆方面不遗余力地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在两岸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逐渐走向频繁与热络,交流的层次逐步提高、规模持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两岸文化交流虽多,但呈现出这样几个弱点:

  一是两岸文化交流落后于经贸交流,台湾当局对两岸文化交流不够积极主动是主因;

  二是重两岸文化市场而轻两岸文化内涵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深度比较欠缺;

  三是两岸文化交流呈现浅而散的特点,交流缺乏持续性及机制性保障。两岸文化交流与融合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文化认同事关国家认同,要推进两岸和平统一,两岸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两岸的文化融合。为此,两岸有必要尽早签署文化协议、建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中国台湾网记者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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