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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华法学会大陆参访团到黔西南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6-23 14:17:33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5月26日上午,台湾中华法学会大陆参访团赴黔西南法院座谈交流会在兴义黔山酒店紫光阁成功举行。参访团由台湾中华法学会理事长林增福(最高法院前庭长)任团长,以法学会指导委员吴启宾(最高法院前院长)等任顾问,以法学会会员谢家鹤(最高法院庭长)为成员等共17人组成。成员除林增福、吴启宾外,均为台湾现任法官、检察官,大多是最高法院法官。座谈交流会由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勇主持。唐宏院长出席座谈交流会并致欢迎辞。副院长岑吉善、岑卫、杨进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黄建国,专职审委会委员刘永彪,院机关民事、刑事、行政、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兴义市法院院长杨再官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两岸上诉制度之设计及其裁判情形;大陆地区施行之刑事陪审制度与台湾地区试行之观审制度之比较;司法实务对少数民族之特殊处遇等三个方面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还着重就法制体系、上诉制度、刑事陪审制度与观审制度、便利少数民族诉讼的措施与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的异同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发言与比较。座谈中,参访团成员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法院在一审巡回审判和二审带案下调等方面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讨论交流畅所欲言,会场气氛融洽热烈。

    座谈交流活动的成功举行,展示了黔西南州法院的良好形象,得到参访团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团长林增福代表参访团感谢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周到热情的接待和安排。他郑重表示,希望黔西南州法院能在短时间内组团参访台湾,更进一步地促进两地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交流。他说,黔西南中院是该团参访的第二个中级法院,这里的热情接待让他们印象深刻。一是黔西南中院对这次来访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对座谈的三个议题做了充分的发言准备,法官们的发言中肯符合实际。二是黔西南法官对法学理论和实践的自信让参访团印象深刻,在发言交流中认真介绍了在上诉制度、陪审制度及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处遇方面的规定和做法,表达了这些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优缺点,这对两岸的法学研究提供了可信的实践依据,并表示将持续推进两岸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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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华法学会指导委员、顾问吴启宾在介绍台湾法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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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宏院长在介绍黔西南法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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