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农业产业

台湾转基因产品拟设新规 占总重0.9%以上须标示(图)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3-12-11 13:07:53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目前只开放黄豆与玉米转基因作物进口,而占产品总重5%以上就须标示为转基因产品。台当局“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副署长”姜郁美9日指出,未来将会比照欧盟标准,只要占产品总重0.9%以上就须标示。

  台湾“立法院社会福利及环境委员会”9日初审“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会中讨论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入法。

  姜郁美在会议休息时受访表示,目前核准黄豆与玉米的转基因作物进口,并且一直都有查验登记,现行规定对基改作物产品,基改原料占总重5%以上才须标示。

  姜郁美指出,欧盟目前规定基改原料占产品总重0.9%以上就须申报,“台湾当然也做得到”,未来将加强规范,近期会提出预告,并已经和业者沟通,如果有标示不符将开罚。

  现行食管法规定,产品标示不实可罚新台币4万(新台币,下同)至20万元,而台当局“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法草案”中,产品标示不实罚款金额将提高到4万元至400万元。(中国台湾网 高旭)

最新点评(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评论规则)

用户:   验证码: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匿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