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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平潭中转的台湾入境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13-06-03 10:27:37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记者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疫监管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指出,经平潭中转的台湾入境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方案》明确指出,在平潭“一线”口岸,质检部门对重点敏感进口货物按现行模式管理;对其他货物实施备案管理。其中原产于台湾地区、在平潭生产加工使用的货物免于检验。对进出平潭的两岸直航船舶常态下实行低风险管理,实施电讯检疫;对经常往来台湾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台湾渔船采用检疫监管本管理。平潭生产的出口工业品一般情况下可免予检验。从平潭入境的转口或过境应检物,免于检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平潭已获得HACCP体系验证、HACCP认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出口食品企业简化备案程序等。
  截至今年4月7日,在平潭落户的台资企业已达101户,这是实验区台资企业数首次突破100户。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落户的台企投资总额达3.18亿美元,注册资本1.95亿美元,外资认缴0.997亿美元。其中,今年以来新增19户,同比增长280%,占福建省同期新增台资企业数的 45.24%。
  平潭是福建省第一大岛,是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2011年底,国务院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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