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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公主”诈上台湾“多情郎”骗走100多万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2-15 15:30:57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妙龄女入职咨询公司,虚构台湾女子的身份通过网络电话与台湾男子“谈情说爱”,双方熟悉后以“落难”手法博取同情,骗取对方解囊相助,并以此获得公司高额奖金。两岸警方携手捣毁诈骗团伙,“落难公主”难逃刑责。2014年1月17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鸣、李某丽等10人十二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2013年1月至5月16日间,被告人黄某鸣伙同他人以厦门金资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09号国际文化大厦2605室内先后雇请被告人李某丽等9人担任电话秘书,并对雇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有关台湾地区的风土人情、旅游娱乐等常识,并让其学习骗人的“话术”,后通过网络电话向台湾地区的男子拨打电话,自己谎称台湾女子以柔美、磁性的声音,按照“话术”以聊天混熟、建立友情、假装产生感情等“七步走”的流程骗取台湾男子信任后,以没钱交房租、生病没钱看病、没有生活费等理由为借口借钱,当台湾男子同意借钱后,9名电话秘书即将相关信息报给被告人黄某鸣,被告人黄某鸣联系台湾方面再派另一批女子在台湾与被骗男子相约见面取钱,后各个电话秘书按其诈骗金额领取奖金。其间,该9名电话秘书共骗取台湾男子623.57万台币,折合人民币132.8848万元,9名电话秘书根据各自每月业绩从公司抽取奖金均在人民币1万至2万元不等。2013年5月,公安部在工作中发现,本案人员涉嫌诈骗犯罪,经公安部统一部署,于同年5月16日指定龙海市公安局查获该窝点,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人民币20万余元。经指定管辖,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8月受理审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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