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生在福建省内就业享有同等待遇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时间:2013-06-01 13:49:04 作者:佚名 评论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台湾学生在省内就业与大陆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教育厅27日发出通知,要求将做好台湾学生就业工作视同解决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根据通知,在福建省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省内的国有企业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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