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融投资

交通部回应将特种养殖鲜活农产品列入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来源:交通部网站 发表时间:2016-08-09 10:34:52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资料图 思维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人大建议第1604号 关于将特种养殖鲜活农产品列入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将特种养殖鲜活农产品列入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现答复如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目前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共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活的畜禽等5个大类、24个分类、146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该目录是按照国家“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在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慎重制定的,满足了群众基本生活的正常需要。

  您提出的将特种养殖鲜活农产品(梅花鹿、竹鼠等)列入到《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建议,从收费公路当前严重收不抵支的实际情况看,尚不具备条件。目前,我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构建“两个公路体系”,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待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突破后,我们将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绿色通道减免范围问题,同时考虑收费公路投资者合法权益补偿问题。

最新点评(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评论规则)

用户:   验证码: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匿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