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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台湾电商、连锁业投资大陆将可享控股权

来源:江苏与台湾网 发表时间:2013-06-17 11:15:29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台当局“陆委会副主委”林祖嘉今天(13日)出席两岸零售CEO高峰论坛表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洽签后,台资电子商务及大型连锁通路在大陆持股可过半,即可享有控股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东方在线今天在台湾政治大学公企中心举办“2013两岸零售CEO高峰论坛”。林祖嘉会中致词时,提及6月将洽签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时,作了上面的表述。
  林祖嘉说,6月洽签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内容,将把“开放台湾电子商务及大型连锁通路赴陆投资持股可过半”列入,等于享有控股权。林祖嘉说,其中电子商务开放市场限福建省,但可经由福建,将业务发展伸向全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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