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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1+3”工作法促台资项目安全审查提档升级

来源:江苏省台办网站 发表时间:2016-01-04 10:54:27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2月31日讯 为推进“台资项目大突破”,泰州市在安全监管行政许可工作中推行“1+3”工作法,将安全审查平均用时缩减到10天左右,全面提升台资项目审批效能。

  “1+3”工作法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通过领导挂钩,运用同步归纳法、提前介入法、容缺受理法,提高行政效率,加快项目安全审批进程。

  “1”即每一个重大台资项目建立一个服务小组。服务小组由1名安监局领导和2名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分别负责项目全面协调、对接省安监局和帮助联系专家及提前协助企业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工作。

  “3”是优化服务的3项举措。同步归纳法:将规划与安全审查同步,安全距离改造与安全审查同步,同一企业的不同项目“并联审批”,安全条件变更与安全设施审查同时进行。提前介入法:重大台资项目启动3个月前,就明确专人主动介入,帮助企业收集项目上马需要的材料,积极联系相关中介机构,主动协调相关问题。容缺受理法:对于台资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申报资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实行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在申请人补齐容缺材料后直接发放许可手续。(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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