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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港澳台业者可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8-11 11:29:12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获悉,该省将放宽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可在江苏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

  《意见》提出,江苏省要围绕大力发展医疗服务这个关键环节,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处长张金宏表示,在放宽办医主体的同时,也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江苏省还将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特需医疗服务、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如整形美容、健康体检、疗养康复等。对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根据《意见》规划,到2020年,江苏省要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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