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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利用原产地政策助台企长春化工减税6000多万元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4-02-27 14:09:32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2013年,常熟海关监管适用优惠原产地协定税率进口货物近30万吨,货值超过5亿美元,常熟企业累计减免税款高达1.16亿元,同比增长74.93%。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是一家落户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化工企业,约有80%的生产原料从台湾进口,公司从2011年开始,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优惠政策,当年进口原料关税从5.5%下降到5%,2012年开始享受零关税优惠。去年,长春化工共从台湾进口100多批次化工原料产品,在享受两岸经济框架协议的优惠政策以后,减免进口关税6000多万元。企业近几年有效利用优惠原产地协定,降低了进口成本,对后续快速发展起到了非常有力的促进作用。
 
       目前,常熟地区企业适用的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包括: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等,涉及的商品种类主要为机器设备、化工品、服装原料、钢铁及其制品等。据海关部门统计,这些优惠原产地协定涉及到本市所有的进出口企业,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政策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不断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和进出口方向,从而减轻企业税负。(常熟市台办 徐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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