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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赠台熊猫宝宝“圆仔”创意商品蕴藏商机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3-12-14 09:29:18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台北市政府产业发展局9日召开发布会称,大陆赠台大熊猫“团团”、“圆圆”第一胎宝宝“圆仔”专用图案即日起开放申请营利使用权,预计与“圆仔”相关创意商品将有很大商机。

    开放申请的“圆仔”专用图案包括“大猫熊圆仔”名称、200多张成长照片,还有6个卡通设计图案。所有台湾商业、法人或机关团体都可以向台北市产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厂商缴纳权利金及保证金后,便可使用大熊猫“圆仔”专用图案从事商品开发

    六个卡通设计图案包括“圆仔”搭乘台北市捷运、搭乘猫空缆车、骑便民自行车的形象及圆仔头像卡通图案等。

    据台北市产发局局长黄启瑞介绍,这几个图案由一位台湾知名文创设计师设计。设计师曾几易其稿,并和圆仔保育员进行多次讨论,最终设计图得到保育员的认可。其中圆仔脸型下宽上窄的弧度、“蚕豆眼”以及眼睛和鼻子的比例等都和圆仔有高度相似性,这也是该款设计图的辨识标识。

    黄启瑞说,如果其他厂商选用一般小猫熊图片或辨识度低的形象,则不会涉及侵权。如果未加申请便使用和圆仔高度相似的图案,例如之前公布的圆仔四脚朝天的照片、紧抱保育员小腿的照片,以及“大猫熊圆仔”这五个字,都属侵权行为。

    发布会上,一些厂商拿来自己设计的“圆仔”产品展示,包括“圆仔”公仔、印有“圆仔”图案的雨伞、文具、悠游卡、数码相机等。但要想注册为“圆仔”授权商品,厂商还需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请,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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