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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在契税窗口顺利落地契税窗口

来源:张家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表时间:2016-05-03 16:46:17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5月1日上午九时,随着首张房地产交易环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契税窗口的开具,标志着本次“营改增”地税受托对房地产交易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中房地产交易及个人私房租赁税收由地税受托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为顺利迎接“营改增”工作,中心契税窗口与国税部门通过联合培训、数据对接、系统联调联试、选派人员等前期准备,认真对接落实该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对接,落实政策。认真组织学习“营改增”税收政策,利用周末、晚上时间,集中培训和讨论,对下发文件认真吸收精神,掌握要义。二是系统模拟,仔细测试。发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断探讨和摸索,充分进行系统调试,每个岗位至少进行了不少于50次的模拟增值税发票开具。三是落实宣传,营造氛围。采用二维码告知的方式,让纳税人用手机扫一扫,即可掌握全部最新“营改增”政策及工作进度和注意点。同时,制作各类标牌、宣传单,在办税大厅对纳税人发放,加强导税力量,做好口口宣传,消除了纳税人对“营改增”后税负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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