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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平潭试点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5-01-06 10:33:46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5日,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近期正式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启动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方案,在平潭口岸出入的产品,只要获得台湾“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可,且经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福建检验检疫局均实施采信。

  去年底,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着力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并授权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平潭试点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的采信工作。福建检验检疫局随即研究制订了相关实施方案,并发布《关于在平潭试点开展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工作的通告》,启动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意味着通过平潭口岸的进出口产品无需重复认证和检测,有助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促进两岸贸易便利化。

  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测结果,将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认证认可和检验检疫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推进两岸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为最终实现“一张证书,两岸互认”奠定基础。(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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