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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通过陆生纳健保修正案 每月获4成补助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时间:2014-10-24 09:40:38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中国台湾网10月23日消息 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22日表决通过台湾“健保法”修正草案的初审,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通过三读,陆生确定纳入健保,那么陆生健保费率将比照外籍生,自付6成保费,剩下的4成保费则是由公家补助,按照原条文计算,6成自付额每月约749元(新台币,下同);公家补贴4成每月则约500元。

  据台媒报道,按照民进党团提修正动议,现行的健保法应该将在台居留满6个月的外籍人士均独立列为第6类第3目被保险人,除了陆配、外配等准台湾身份可享4成补助,其余包括陆生、外籍生、侨生、持工作证的专业经理人都应该自付全额,但是国民党则认为,现在很多学校要靠陆生“救命”,因此应该给予部分补助。

  两方意见僵持3个多小时仍无法取得共识,最后由会议主席宣布记名表决,以中国国民党籍民意代表8人同意补助多过民进党5人反对,最后维持原条文,将陆生每个月将补贴4成健保费用。(中国台湾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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